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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指南

2022-02-14 09:47:11   作者: 来源:本站浏览量:0

一、信访举报受理范围

◇ 针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
◇ 依法依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
◇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信访举报流程

(一)受理登记:查阅网络举报、来访接谈和记录、来电接听和记录,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。

(二)办理处理: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,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的原则,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:

1、筛选。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分析筛选研判,提出办理意见并逐级报批。

2、转办。对不属于学院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,经学院党委批准,转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

3、移送。对属于学院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,根据学院党委批示,移送学院有关部门办理。

4、核实。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举报件或反映的问题直接进行调查核实。

5、处理。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,按照规定和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相应处理。

6、反馈。信访举报办结后,承办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。

三、注 意 事 项

(一)举报人应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,采取合理方式逐级反映,对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向相关部门反映。检举、控告人应据实检举、控告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
(二)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,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。举报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,举报电话:(0311)87251621。

(三)提倡和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举报,凡实名举报的可得到优先办理、及时回复。

(四)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。填写“举报内容”一栏时,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。标有"*"的为必填项目。